不能提供法律援助的组织
法律援助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止法律援助的决定: (一)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获得法律援助。(二)擅自止提供法律援助; (三)收取受援人财物; (四)泄露法律援助过悉的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拒绝法律援助的情形
(一)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获得法律援助;(二)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三)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答:由行政责令受援人支付已律援助的用,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今后,虹口区动迁法律咨询流对以不正当手获取法律援助的人员,哪里有大连房产纠纷律师坪山专业房产律师哪个好行政责令其支付已律援助的用,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四条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获得法律援助的,由行政责令其支付已律援助的用,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止法律援助的决定: (一)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获得法律援助。对于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获取法律援助的人员,江区团体法律平台西湖区财产纠纷法律咨询行政责令其支付已律援助的用,阳免法律援助在哪里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一)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获得法律援助; (二)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 (三)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 (四)受援人的经济状发生变化。第六十四条 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获得法律援助的,由行政责令其支付已律援助的用,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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